新生婴儿看病怎么报销?

武雪涛武雪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报销比例与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因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费用支付比例。

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二、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8%、75%。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多次的,只扣一次起付标准;累计计算其个人支付部分和基金支付部分费用。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按85%和92%的比例支付。

2、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全部在定点医院记账个人账户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与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个人不需要再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急诊、分娩等,以及在乡镇卫生院或一般医院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院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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